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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浙江一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因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药品,被罚款3万。据悉,当事方为一家月子会所。
据报道,宁波市海曙区市监局在其进行检查时,发现其后厨放有益母草、麦冬、党参等中药各一罐。且当事人的套餐服务项目上有“补气血汤”,是当事人在鸡汤内加了党参、陈皮,给产妇服用。而党参目前还属于药品,当事人因违反《食品安全法》相关条例,被罚款3万元。
民间有“药食同源”的说法,但同时也有“是药三分毒”的说法。换言之,有的药材可以食用,但又不是什么药材都可以当作食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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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当做食品长期食用的中药有哪些?
我们炖肉时常用的一些香料,如:丁香、八角、小茴香、白芷、白果、龙眼肉(桂圆)、肉桂等;
一些我们在市场上能经常见到的一些农产品,比如:山药、山楂、薏米、黑米、赤小豆、芡实、莲子、百合、桑葚等,它们即是食品,同时又是药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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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中药不可长期食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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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参能否长期食用?产妇能否食用呢?
虽然有很多中药都属于药食同源的范围,食用起来相对安全,但还是建议大家在使用前咨询相关中医医师,通过规范的体质辨识以及辩证选择适合自己的中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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